生活萬象

為何死的不是我?船長江榮華為南方澳斷橋付出代價至今

2019年南方澳大橋斷裂帶走6條外籍漁工生命,被壓毀3艘漁船的船長江榮說,5年過去,他仍然在想,「死的為什麼不是我?」 記者陳正興/攝影
2019年南方澳大橋斷裂帶走6條外籍漁工生命,被壓毀3艘漁船的船長江榮說,5年過去,他仍然在想,「死的為什麼不是我?」 記者陳正興/攝影

2019年南方澳大橋斷裂帶走6條外籍漁工生命,也給倖存者留下無法磨滅的傷痛。被壓毀3艘漁船的船長江榮華,那天不在船上,卻親耳聽見大橋轟然倒塌,看著一起打拚12年的異鄉兄弟浮出水面,他好一陣子窩在家中足不出戶。5年過去,他仍然在想,「死的為什麼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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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澳斷橋事件後,外籍漁工在台工作生活的狀況,受到國人重視。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記者劉學聖/攝影

雇主不願聘僱升級 外籍漁工「12年大限」被逼成逃逸移工

南方澳外籍漁工大多睡在狹小船上,他們多不願花錢到岸上租屋,其中一個關鍵是工作年限只有12年,必須盡量多賺點錢回家。儘管政府也規定雇主可以改聘移工為固定薪水更高的中階技術人力延長年限,但漁業收入不固定的特性,讓多數船東放棄這個選項,也將資深移工逼入絕境。

當年南方澳大橋斷裂案造成6名外籍漁工死亡,5年後官司仍纏訟中,誰該負責仍是未定數。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紀念或遺忘...南方澳大橋斷裂6死 誰是罪魁禍首無答案

2019年10月1日上午,宜蘭南方澳跨港大橋轟然斷裂,橋體壓毀3艘在橋下等待加油的漁船,造成6名外籍漁工死亡。該案是台灣第一件非天災導致的橋梁斷裂案,5年過去,外籍漁工換了一批又一批,留下一面紀念碑,新橋前年建成,一審判決今年出爐。 但南方澳斷橋案餘波未息,一審宣判4名營造公司負責人、監造人員犯過失致死罪,2名港務公司人員無罪;被判有罪的營造人員不滿,認為背了黑鍋,檢方也不服無罪判決,兩造同時上訴,台北高等法院目前正開庭審理中,誰該為斷橋負責,仍是未定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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