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死8家人 律師卻引憲法判決稱不該處死刑 二審恐改判
2022年6月間,新竹市正義輪胎行二兒子陳彥翔欠債,與父母又因家務爭吵,買汽油縱火,他的3個小孩、妻子、母親、妹妹、大嫂、姪女共8人葬身火窟;一審認為陳手段殘酷,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死刑。台灣高等法院11月1日辯論終結,律師團主張依照憲法法庭判決意旨,陳不該被處死刑、連無期徒刑都不該,死者家屬痛罵「不要再傷害我們了,會有報應的。」
依憲法法庭2024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規定,殺人罪必須「情節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才能處死刑;此外要處死刑還必須「合議庭法官一致決」,且被告不能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陳彥翔一審雖被判死刑,但從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團當天的表現來看,看似對判決翻盤有信心,二審改判逃死「並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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