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事件法周年/下】雇傭官司期間勞工可復職 老闆卻寧可白白給薪也不給上班
許多人對去年元旦上路的勞動事件法期待甚深,希望可以改變勞工在訴訟上弱勢地位,尤其針對解僱爭議,法條中新增判決未確定前,法院可命雇主讓勞工恢復原薪原職,讓勞工不用在沒有收入狀況下打官司。不過執行1年來,即使法院要求資方給薪、恢復工作,但目前案例資方都只做半套,只給勞工薪水,不讓勞工提供勞務,是新法上路最大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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