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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外遇生子、認祖歸宗或是確認親子關係等民事訴訟,最常提出的訴訟策略就是驗DNA,然而,親子血緣鑑定可不是說驗就能驗,在某知名電子集團擔任董事長特助的蕭姓男子,遭妻子懷疑他與蔡姓前女友藕斷絲連,還產下一女,蕭妻打官司屢次要求驗蔡女小孩的DNA卻被法院拒絕,向兩人求償300萬元的官司一、二審都敗訴,民事案件中法官無法強制驗DNA,但拒絕配合官司就能穩操勝券嗎?
前些時候,作家竹田恒泰在日本談話節目提及,大家都在說包結婚禮金不能用澀澤榮一的新版萬圓紙鈔,因為他妻妾成群,得用福澤諭吉的舊紙鈔,在潔白社會生活好辛苦。潔白(WHITE)社會是文化評論家岡田斗司夫提出的理論,他認為日本正在經歷一場潔白革命,行為和言論要清白無瑕、如同被漂白過一般...
合則來,不合則散,越來越多怨偶不願委屈自己,選擇離婚來展開人生新階段。北市某名醫的妻子指控丈夫先是對她家暴、冷暴力,又與自家護理師外遇多年,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妻子同時主張,她為了協助丈夫事業家庭,辭去公務員的工作,20多年來專心當家庭主婦。而由於離婚主因是丈夫有過失,所以連帶向法官請求前夫每月應支付她5萬元贍養費,但法官查過財產狀況後,卻只判決准予離婚,贍養費請求則被駁回。...
盧素英曾是南韓第一千金、南韓第二大財團的少奶奶。現在,她正朝著南韓女首富之路邁進,只是代價未免過於慘重。盧素英與SK會長崔泰源結婚36年,過去16年有名無實。枕邊人與小三高調曬恩愛,更是公開羞辱。天價贍養費,也許是盧素英能為自己討回的唯一公道。
已婚林姓台商16年前與葉姓婦人外遇,後因不甘心葉女日漸疏離,從大陸返台隔天前往對方住處,雙方為錢起爭執,林男竟持刀瘋狂刺殺頸、肩等部位共17刀,導致葉女當場身亡,連喉管都幾乎被割斷。林男行凶後還故布疑陣才四處逃亡。警方在命案發生後第六天,循線在宜蘭逮獲林男,他透露,逃亡期間乎無法闔眼睡上一覺,因為死者夜夜入夢討公道,讓他都快要精神崩潰了。
一件離婚奪產官司,竟然上演「真.犀利人妻」,柳姓男子外遇後妻子要求離婚,柳男同意把孩子監護權、房屋與事業都給元配,還要元配離婚後「當我女朋友」,未料協議離婚後,柳男被小三掃地出門,元配也另交男友同居,不甘兩頭空又流落街頭的柳男向法院提出確認婚姻存在之訴,自稱他根本沒有離婚真意,離婚證人也有瑕疵為由希望恢復婚姻關係,但元配說,「回不去了,他只是想要回財產,而不是婚姻。」...
印刷廠老闆余姓男子20年前要求女子復合不成,想下藥又失敗,爭吵之餘失手掐死外遇對象許女,最後埋屍雲林老家祖墳旁空墓穴內。余男殺害外遇許姓女友後,受不了良心譴責,在頭七前夕,由律師陪同向當年的板橋地檢署投案自首,警方連夜帶著余男南下挖屍,找到埋屍地點時,已過午夜12點,而巧合的是,當天正好是死者頭七日。
外遇情難斷,20年前在台北縣經營印刷廠已婚的余姓男子,與離婚的許姓女友在汽車旅館發生一夜情後,不滿女友提出分手,下藥欲迷昏未果竟動手將人勒死並埋屍在余男父親雲林縣墳墓旁的一座廢棄空墓裡,犯案4天後,受不了良心譴責,由律師陪同到地檢署自首,警方循線挖出被害女子屍骨時,余男還對著屍體直說「我真的愛你」,但看著冰冷、腫脹的屍體,卻讓人倍感諷刺。
「如果我變心,就讓你切成三塊。」2013年台南仁德發生的越籍配偶遭分屍案,被殺害的妻子生前為了向也是越籍的丈夫宣誓效忠,不經意說出的話,竟然成為自己被殺害後,慘遭分屍的原因;這對越籍夫妻,原本是懷抱淘金夢來台灣工作,賺錢後想要在越南買房,未料卻因感情因素,一被殺、一入獄,令人不勝唏噓。
民法規定,採取法定財產制的夫妻,在婚姻關係消滅後,雙方都可請求婚後財產的差額分配,北投一名地主過世後遺留大筆遺產,其妻欲主張此權力時,發現丈夫生前將價值近8000萬元的房產贈與小三,她認為自己的差額分配請求權遭到侵害,因此提告要求將這筆房地列入丈夫的婚後財產,但法官認為,地主生前贈屋給小三算是「履行道德上義務」,儘管元配在差額分配上獲得上億元,這筆房產還是無法列入。
演出「新白娘子傳」、「新蜀山劍俠」等作品的資深女藝人夏光莉,與演員藍文青情牽28載但從未結婚,兩人戀情因藍移情別戀告終。夏光莉提告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6856萬元,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兩人無夫妻關係,判敗訴。夏女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兩人為「事實上夫妻關係」,但超過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2年時效,因此判決駁回。 高院的見解,也引出是否顛覆婚姻制度的爭議,為何並未實際結婚,法律上仍保障「事實上夫妻關係」,這種「類夫妻」的關係,有哪些法律上的權利是獲得保障,而哪些權利非得實際有婚姻關係才能主張?同居2年就能算是類夫妻嗎?聯合報數位版將從藍夏戀談起,解析如何保障「未婚資深情侶」的法律權益。
「抓到了!」面對另一半偷腥,但又無法離婚,部分怨偶會選擇要另一半把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確保至少不會人財兩失,台中一名男子被妻子發現不忠,在妻子「給保障」的要求下,簽下贈送兩套房產、違約要賠千萬的和解書,但丈夫只給一套就不給了,妻子拿和解書打官司要討另一套房跟千萬違約金,法官卻把違約金減至零元,另一套房也不用給了,主因是法官認為這種和解,也是贈與的一種。
你以為做愛很簡單?不就是動物性的反射動作嗎?其實現代人生活壓力大,伴侶間性生活要協調,還真的不容易。 長期協助不性福的人找回做愛原動力的性治療師童嵩珍認為,不想做愛的無性生活原因很多,有生理問題的不舉、早洩,也有心理上對性就是厭惡覺得很噁心、骯髒,或是性愛姿勢錯誤,力量用錯導致行房無力,但更多的是關係不好不想做愛⋯⋯。 究竟當事兩人應該要如何對症下藥,找回對做愛的慾望?外遇是造成無性生活的主因嗎?歡迎收聽本集節目,一起解決無性生活的困擾!
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許多長者面臨「情感窮」的困境,有人經歷喪偶或失婚,無法再與他人締結深厚的情感關係,甚至影響到與子女的關係。 「那陣子,身體好像只剩下軀殼,靈魂就像被按下了暫停鍵。 」62歲的阿月回憶起十多年前,先生驟然離世的情境,嘴唇仍無法控制地顫抖,緊繃的情緒像被開啟了開關,沉默了近5分鐘,她才緩緩說出「那時候孤單到…好窒息」,在眼眶裡打轉的淚水,終於忍不住落下。 她回憶當時,自己身體明明沒有皮肉傷,全身卻痛到不能動彈,每天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等待時間滴答流逝,這樣的日子過了整整2年。... 【聯合報數位版「貧窮台灣」系列專題,9月3日起在數位版網站連載,透過真實個案、第一線社工與專家訪談,深入解析台灣正面臨的兒少貧窮、工作窮忙、高齡貧窮三大困境。】
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 Yotaka被爆出與已婚李姓隨扈不倫戀,多段疑似兩人親密對話的截圖被外流,李妻委任律師遞狀提告Kolas侵害配偶權並求償百萬,律師更透露,許多類似案件中,「還有更多肉麻兮兮的」。若真不幸遇到小三、小王介入婚姻,原依刑法239條規定,外遇的另一半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小三、小王也有刑責,2020年大法官釋憲後通姦除罪化,配偶另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台灣通姦已除罪,中山大學社會系教授陳美華近年研究婚外性,發現台灣不論未婚或已婚女性,都愈來愈期待在關係裡找到自由、不被綁死,也因此較接受婚外性,「大叔之戀」愈來愈多。像一般人眼中的「小三」,許多已根本不想搶當「正宮」,迥異傳統「狐狸精」逼走元配的婚外性敘事。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曾對一名17歲少女強吻、拍裸照,自錄影片,公開認錯道歉,另爆童年陰影,小時候目睹媽媽外遇,自己因此「有點變態」。對此,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表示,家長不要以為孩子年紀小,什麼事都不懂,肆無忌憚地做出荒唐事情,一旦養成偏差的性觀念,未及時導正,長大後恐成為「性犯罪者」...
夫妻走到離婚官司一途,在法庭上攤開的證據往往是最醜陋的一面,為了達到離婚目的,再不堪的證據都能拿出來用,但也有人選擇不放手,提告就是為了不讓對方稱心如意;一個已經肝癌末期的丈夫,騙妻子先假離婚,讓他另娶「願意捐肝者」,稱此舉「有利肝臟移植」,結果被妻子發現,癌末的丈夫竟是要跟小三共結連理...
高齡、熟齡離婚漸趨普遍,近年常可見七老八十配偶向法院訴離,然而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為何到了晚年才要和走過大半輩子的先生、妻子分開,從法院離婚官司可見,大多和早期民風保守、為家庭幼子隱忍緣故,年輕相知相惜相愛之情早已消磨殆盡,一位已經與丈夫結婚50年的妻子,在離婚官司中告訴法官,「我只想平靜安度晚年…」...
近來包括5億高中生及音樂創作者李坤城去世後,家屬都因為財產、遺產分配等問題鬧上新聞版面,也讓外界體認到,財富與親情不僅不能畫上等號,更可能是天秤的兩端難以取得平衡,與其等到死後家人才開始「捶心肝」,為財(遺)產對簿公堂,不如在婚前或生前就做好規劃,各地法院提供的財產制登記服務,幾乎等同婚前徵信般好用,不要等到哪天「人上天堂、錢在銀行」,留給親人的不是紀念、而是怨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