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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同婚遙遙落後跨國同婚 「打怪」關卡有夠多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成員近期參與台灣同志遊行,有人拿出力挺兩岸同婚的標語。圖/伴盟提供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成員近期參與台灣同志遊行,有人拿出力挺兩岸同婚的標語。圖/伴盟提供

我國不僅是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也是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在2019年「748施行法」出爐後,政府逐步完善涉外同婚相關規定,惟兩岸同婚依舊是被遺忘的拼圖,直到今年9月19日才有重大進展,政府開放於第三地結婚的兩岸同伴侶來台辦理結婚登記。

兩岸婚姻制度向來非常複雜,國共內戰後,不少民眾在大陸留有配偶,飽受兩岸隔絕之苦,所以早在1987年政府開放探親後就不斷湧現陸配議題,一開始行政院甚至還有強制遣返大陸配偶的規定,但隨著新的兩岸婚姻急遽增長,民間反對政府以「國安法」與其施行細則當擋箭牌,政府態度才逐漸鬆綁。如今開放兩岸第三地同婚可來台登記,但範圍僅限於35個開放同婚的第三國(地),進度僅僅是跟上了2019年的跨國同婚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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