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懂賣屋炒作避觸法 還有望賺千萬「檢舉財」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七月正式上路,除禁止預售屋換約轉售與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外,也重罰炒作行為,最高可罰 5000萬元,此外也建立檢舉制度,獎金最高可達1000萬元。然而,什麼樣的賣屋行為恐涉及炒作?該如何避免觸法及「檢舉財」要怎麼賺?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