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繼母家還控她侵占父遺產 3關鍵證據判繼女得搬走且需付房租
在婚姻關係中,再婚所衍生的問題最常見到的是繼子女同住所產生的糾紛,北市一名徐姓婦人基於丈夫感受,同意讓丈夫與前妻所生之女搬入她的房子一起同住,前年丈夫過世後,繼女不僅不願搬走,甚至還上法院與繼母打遺產官司,並指控繼母涉嫌侵占生父的遺產,繼母氣到對繼女提告要求遷出,法官根據三項關鍵證據,認定繼母有權將繼女掃地出門,還得把戶籍遷走,而且搬走前還得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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