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譯通/丈夫中風妻想以「不治惡疾」離婚 為何結果大不同?
俗話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本應攜手共度一生的另一半突然一病不起時,婚姻還要繼續下去嗎?民法規範訴訟離婚有一種理由,就是另一半有「有不治之惡疾」,是可以提告離婚,但雲林與桃園分別有一對夫婦,妻子都以丈夫中風倒下為由,向法院提告要求離婚,卻一對獲准、一對不准,法界人士說,以惡疾為理由的訴訟離婚,法官不會只看得了什麼疾病而已,婚姻能不能維持下去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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