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譯通

房屋謄本標「夫妻贈與」想撤銷法官不認 他告前妻討房敗訴

房產移轉登記中,移轉原因登記為夫妻贈與,不代表是真正的贈與。此為示意圖。圖/123RF
房產移轉登記中,移轉原因登記為夫妻贈與,不代表是真正的贈與。此為示意圖。圖/123RF

在法律快譯通專欄中,文章中多次點出關於贈與的特別規定,就是贈與人在特定條件下,就算贈與物已經給了,還是可以透過撤銷程序拿回來;台中一對涂姓夫妻在談離婚時,丈夫同意把一處房產移轉給妻子,兩人離婚後因為子女探視發生衝突,遭前妻打傷的丈夫想撤銷贈與,於是調閱房產的登記謄本,以房產移轉原因是「夫妻贈與」為由,向法院提告要求撤銷贈與想拿回房產,原以為官司十拿九穩,未料卻敗訴,因為連法官也不採信這是贈與…。

登入看完整精彩內容!

掌握新聞脈動

還不是會員? 馬上註冊

訂閱看完整精彩內容

掌握新聞脈動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 
看更多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