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謄本標「夫妻贈與」想撤銷法官不認 他告前妻討房敗訴
在法律快譯通專欄中,文章中多次點出關於贈與的特別規定,就是贈與人在特定條件下,就算贈與物已經給了,還是可以透過撤銷程序拿回來;台中一對涂姓夫妻在談離婚時,丈夫同意把一處房產移轉給妻子,兩人離婚後因為子女探視發生衝突,遭前妻打傷的丈夫想撤銷贈與,於是調閱房產的登記謄本,以房產移轉原因是「夫妻贈與」為由,向法院提告要求撤銷贈與想拿回房產,原以為官司十拿九穩,未料卻敗訴,因為連法官也不採信這是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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