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譯通/寵妻把存摺印鑑都交出去 3年後1千多萬都被領光光
夫妻之間的財產管理,通常只要雙方約定即可,總會有一方把存摺印鑑交給另一半管理,在竹北工作的洪姓男子,婚後把身上七個帳戶都交給妻子管理,沒想到妻子竟然在三年之間把帳戶內1000多萬元全部領走,洪發現後撕破臉,控告妻子侵占,訴請離婚獲准,要求損害賠償,法界人士說,夫妻那種「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觀念,若雙方沒有達成共識,可能就會觸法。
系列文章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