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萬象

公家單位廁所非借不可?基層警陷兩難:出事又得背鍋

有店家好心借廁所但對方卻不慎受傷導致需賠償,有些公家機關例如派出所因為屬性特殊,到底可否外借廁所讓基層警陷入兩難。圖為公共廁所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有店家好心借廁所但對方卻不慎受傷導致需賠償,有些公家機關例如派出所因為屬性特殊,到底可否外借廁所讓基層警陷入兩難。圖為公共廁所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俗話說人有三急,內急時附近沒有廁所該怎辦?新北市有大學生因跑到室友房內上廁所遭控侵入住宅,法官認為肚痛不能借廁所,難道要拉在褲裡或是在眾人面前便溺,這是對人性尊嚴的嚴重侵害,以此理由判大學生無罪。但也有店家好心借廁所,但對方卻不慎受傷導致店家需賠償,有些公家機關例如派出所,因為屬性特殊,到底廁所可不可以外借,也讓基層警陷入兩難。

登入看完整精彩內容!

掌握新聞脈動

還不是會員? 馬上註冊

訂閱看完整精彩內容

掌握新聞脈動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 
看更多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