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萬象

搶超商害店員受傷是恐嚇取財或強盜罪 法界解析2者一線之差

高雄新興區一家全家超商8月24日清晨5時20分許,遭持BB槍的歹徒闖入,得手1萬元,離去時女店員和歹徒拉扯,BB槍掉落現場,歹徒快步逃逸。記者石秀華/翻攝
高雄新興區一家全家超商8月24日清晨5時20分許,遭持BB槍的歹徒闖入,得手1萬元,離去時女店員和歹徒拉扯,BB槍掉落現場,歹徒快步逃逸。記者石秀華/翻攝

遇到刑案已經夠倒楣了,雖然現在被警察吃案的情況已經大幅改善,然而,若是報案時遇到警方受理案件刻意「大案小辦」,恐怕就更嘔了。高雄市有件超商搶案,明明是強盜案,最後警方卻只受理「恐嚇取財」,兩者刑責天差地遠,究竟遇到這種情況,報案民眾該如何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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