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萬象

受夠惡鄰占地為王 怎樣檢舉才能給他好看

鄰居間為占用路邊空位停車,常見盆栽等物品占位。記者呂慧瑜/攝影
鄰居間為占用路邊空位停車,常見盆栽等物品占位。記者呂慧瑜/攝影

停車位一處難求,不少巷弄或郊區的路邊沒有畫設路線,變成鄰居之間必爭「寶位」。嘉義縣有男子疑似不滿鄰居80幾歲婦人拿水瓶占位,直接移走爆發拉扯,結果婦人慘摔、後腦撞花盆;類似情況層出不窮,員警說,看過將香爐直接以水泥「加固」占在道路上;律師說,只要不屬私人土地,長期當道路、人行道「路霸」,是可以檢舉的,最嚴重恐涉竊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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