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幕後

吳茂昆自核差旅費被認定不法 教部不處分、不送辦被質疑包庇

教育部前部長吳茂昆遭檢舉在擔任東華大學校長4年任內,濫報公假563天,領了超過60萬元差旅費。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教育部前部長吳茂昆遭檢舉在擔任東華大學校長4年任內,濫報公假563天,領了超過60萬元差旅費。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拔管」要角、教育部前部長吳茂昆遭檢舉在擔任東華大學校長4年任內,濫報公假563天,領了超過60萬元差旅費,而且還是自己核定。監察院106年8月提案糾正教育部和東華大學,認定其中106天的差旅費是不法領取。不過事隔3年,教育部僅追回溢領的差旅費,其餘定調「三不」,「不追回薪資、不行政處分、不送法辦」。當年檢舉吳茂昆的白政民認為,教育部這是在包庇吳茂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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