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別當冤大頭!新版租賃契約有這些保障 簽到舊版也免驚
知道嗎?新版租賃契約去年9月1日已經上路,關於電費部分,有分夏月跟非夏月兩種,不再全年每度都收6.41元,台中市法制局提醒,若簽約日是去年9月1日以前,還是要照合約走,之後簽的租賃契約,縱使錯用舊版契約書,電費等還是要按照新制,提醒租客不要當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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