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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修正案三讀洗行人地獄惡名 修路應設行人徒步區

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公路設計、施工、養護及交通工程,應遵循以人為本理念,同時公路修建若經醫療院所、學校或捷運場站、航空站等,皆應設置無障礙人行道、行人徒步區或交通寧靜區,設有騎樓者亦同。圖/民眾提供
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公路設計、施工、養護及交通工程,應遵循以人為本理念,同時公路修建若經醫療院所、學校或捷運場站、航空站等,皆應設置無障礙人行道、行人徒步區或交通寧靜區,設有騎樓者亦同。圖/民眾提供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公路設計、施工、養護及交通工程,應遵循以人為本理念,同時公路修建若經醫療院所、學校或捷運站、航空站等,應設置無障礙人行道、行人徒步區或交通寧靜區,設有騎樓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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