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剩審iPhone功能?NCC公信力盡失因被政治染汙
立法院會今(15)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明定施行日期,以落實刪除萬年延任條款。立法院何以被逼到必須打破一般組織法常規,現縮原先授權行政院以行政命令定施行日期的空間?若非本應中立超然的NCC沾染到政治髒汙,立院又何必如此不顧憲政權力間的「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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