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評析

修國安法防營業秘密外洩 只怕是做績效虛晃一招

政府數年前修法,把公平交易法中行政權可以主動介入調查的條文刪除,對付營業秘密外洩行政權消失了,只剩下司法權。圖為法務部調查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政府數年前修法,把公平交易法中行政權可以主動介入調查的條文刪除,對付營業秘密外洩行政權消失了,只剩下司法權。圖為法務部調查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政府有意將保護國家關鍵科技與國防等營業秘密,修法把原本的商業層級拉高到國安與兩岸層級,除提高刑責外,甚至研議在兩岸條例中把曾受政府委託補助的國家核心關鍵人列入「禁陸條款」,然而,產生營業秘密外洩的構成因素甚多,政府除了提修法外,關於主管機關行政稽核、公司治理改善甚至核心技術如何鑑定等卻付之闕如,表面看似政府重視,其實是只是國安單位做做績效,虛晃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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