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打贏13兆官司一毛錢都拿不到 為何仍願意上法庭?
日本東京電力公司股東認為公司因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蒙受莫大損失,集體向當年的經營團隊求償,東京地方法院昨(13日)判決4個人應賠償13.3兆日圓(新台幣2.9兆元),可能是日本司法史上最高金額。
巨額的賠償就算判決確定,這些錢也不會進到原告們的口袋。81歲的淺田正文決意站上法庭作證,因為他們有一件事情要證明。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