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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屏東挖眼嫌恐判無罪! 法界嘆3種狀況太難證明

挖眼案受害者潘姓女店員經治療逐漸好轉,可望一至二周後出院。圖/莊全成提供
挖眼案受害者潘姓女店員經治療逐漸好轉,可望一至二周後出院。圖/莊全成提供

屏東日前發生駭人聽聞的挖眼傷害案,引發全國憤怒,外界關心受害的潘小姐是否失明外,更想知道施暴的楊姓男子是否會不會因行為時心神喪失獲判無罪?法界人士說,從現在各種揭露的資訊,楊罹患思覺失調症應無疑義,根據審判實務,若要讓楊接受一般程序審判,無法獲得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的不罰或減刑,除非能認定符合特定法律學說,認定挖眼犯行是楊嫌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但難度太高,因此楊嫌獲判無罪機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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