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話題

為何屏東挖眼嫌恐判無罪! 法界嘆3種狀況太難證明

挖眼案受害者潘姓女店員經治療逐漸好轉,可望一至二周後出院。圖/莊全成提供
挖眼案受害者潘姓女店員經治療逐漸好轉,可望一至二周後出院。圖/莊全成提供

屏東日前發生駭人聽聞的挖眼傷害案,引發全國憤怒,外界關心受害的潘小姐是否失明外,更想知道施暴的楊姓男子是否會不會因行為時心神喪失獲判無罪?法界人士說,從現在各種揭露的資訊,楊罹患思覺失調症應無疑義,根據審判實務,若要讓楊接受一般程序審判,無法獲得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的不罰或減刑,除非能認定符合特定法律學說,認定挖眼犯行是楊嫌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但難度太高,因此楊嫌獲判無罪機率很大。

登入看完整精彩內容

【最佳時機】11/30前訂閱年方案抽 iPhone 16
累積閱讀量再享訂戶好禮11抽!

還不是會員? 馬上註冊

訂閱看完整精彩內容

【最佳時機】11/30前訂閱年方案抽 iPhone 16
累積閱讀量再享訂戶好禮11抽!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 
看更多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