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議政的關鍵日子 讓民代為民喉舌回到正軌
台灣民主政治運作最重要的機制,就是各級議會民代為民監督政府,有效行使立法權。這項權力當然大,也讓各級政府戒慎恐懼,行政權能知所節制。然而,部分民代不知珍惜民眾選票付託,卻藉民代一職濫權枉法,賄選勾結。台南議長選舉案的起訴,正是掀開了地方議會選舉黑金介入亂象,而最高法院大法庭統一見解,以林益世案為例,認定民代受託在議場外關說、施壓都是「運用職務影響力」,符合貪汙罪的職務上行為,民代收錢再也不能以「無職務實質影響」為由脫罪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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