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查水表沒立即迫害? 是陳菊變了還是累了?
人民受憲法保障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是人,就有百分之一百免於恐懼的自由,即使他「行動自如、發言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都該無時無刻的被保障。
醫師蘇偉碩、中華人權理事會長高思博、台南縣前縣長蘇煥智上午到監察院陳情,他們希望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關注蘇偉碩「被查水表」事件,但監察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不在監院。
陳菊在另一個場合被問到蘇偉碩赴監院陳情時說,蘇偉碩現在行動自如、發言自由,有什麼立即迫害。言下之意,在陳菊的眼中,只有在國民黨戒嚴年代、只有反對運動人士被國民黨迫害的年代,才夠資格要求人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並且受到憲法充分保障。
任何一個普通老百姓,如果因為一個言論,一個他曾經在國民黨執政時說過相似的言論,就「忽然」接到「到案說明」通知書,心裡能不恐懼嗎?而且讓蘇偉碩「到案說明」的竟是國家機器衛福部所為,手無寸鐵的老百姓能不恐懼嗎?一定要行動無法自如才構成恐懼嗎?
陪同蘇偉碩前往監察院的蘇煥智說的好, 自己過去曾擔任過台權會會長,當時的總幹事正是陳菊,蘇偉碩被查水表的案件若發生在30年前,台權會和陳菊一定出來帶頭抗議。30年過去了,是陳菊變了還是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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