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河解禁/下】水域解禁一國多制...政府觀念落伍 人民如何親水?
![開放水域聯盟曾提出「自由下水、自由航行、自負其責,不礙他人、不損公益,單一窗口」等六項訴求,圖為墾丁戲水人潮。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0/12/02/realtime/9180908.jpg&s=Y&x=23&y=0&sw=1017&sh=678&exp=3600&w=800)
高雄市率先宣示「水域解嚴」,成為第一個「還河於民」的地方政府,雖然分階段開放愛河讓民眾自由下水,被批評配套不足,但對主張開放水域的民間團體而言,愛河解禁是爭取「下水權」的重要里程碑,除可培植國人的親水力,也開始讓國人認知「自由下水、自負其責」的意義,「命是自己的,不能凡事都要賴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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