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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視毛小孩為親人,養寵物享受遛狗樂趣。但如果疏於注意,犯了NG行為,代價可不小,輕則罰鍰,重則吃上官司。最常見的NG行為就是遛狗不繫狗鍊或狗繩,不只咬傷人會被告,連嚇到人也會受罰,歷來的案例,從裁罰6000元到易科罰金15萬元的案例都有,受傷的路人、其他犬隻醫藥費也得由飼主負擔,另外虐狗行為也是NG,飼主不可不慎。...
「養牠,就好好照顧牠!」,去年2月,台中一名女老師承租的套房因吹風機電線短路起火,經消防員火場鑑定,不排除女老師飼養的3隻貓囓咬電線引起,法官因此依公共危險罪對女老師判刑;日前新北也有飼主忘了拉上陽台拉門,導致愛犬從14樓墜地慘死,飼主也被依違反動保法裁罰1萬5000元。
很多人都有被狗追的經驗,比如郵差、送貨司機、美食送貨員、業務員,甚至在自家巷道、風景區,不管是野狗還是未綁繫繩的家犬,狂追吠叫,不僅讓人嚇個得半死,甚至可能被咬得鮮血直流。如果是沒人養的野犬倒也罷了,但偏偏常是有主人的家犬,由於飼主「只養不顧」,造成家犬闖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