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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億身價徐姓老翁欠稅1100萬元,北區國稅局楊梅稽徵所將債權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徐向法國巴黎人壽台灣分公司投保的632萬5千元壽險因此被解約。徐提告主張人壽保險終止權具「一身專屬性」,終止契約無據,但一、二審都敗訴。
已故股市聞人黃任中及其皇龍公司的兩名股東,以公司應分配的營利所得轉換為證券交易所得稅及投資損失的方式規避稅負,經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課稅及罰鍰合計達新台幣六十一億餘元。黃任中等人不服,訴願失敗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002年10月24日判決黃等三人敗訴,仍需繳付共六十一億元的稅金及罰鍰。
前太電董座孫道存欠稅上億,卻仍擁著年輕嬌妻大肆血拼引發社會輿論不滿,立委提出禁奢條款主張,馬上獲得法務部支持...
行政執行署向來被稱做國家的討債公司,對積欠稅費的納稅義務人,可以動用國家機器,把藏起來的錢挖出來外,若是有錢不還,不用潑漆、撒冥紙,也不用棍棒伺候,只要祭出「管收」法寶,如果怕關就乖乖將錢吐出來。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仍有被管收者為保住錢,寧可被關上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