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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實價登錄一連揭露「文華苑」、「西華富邦」等兩筆億級豪宅交易,都是大老闆以法人名義購買,並以員工宿舍申請獲准。弔詭的是,如今政策已規定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如今是否「立法從嚴、執法從寬」?反而有助提升豪宅買氣?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堪稱史上最剽悍打炒房法案,其中,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與管制私法人購屋,是建商最在意的部分。其中,管制私法人購屋,即未來私法人購買住宅,須符合長期出租、做為員工宿舍、都更危老等用途,經官方許可後才能購買,並限制5年內不可轉售。此舉所為何來?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1月10日三讀通過,其中修法規定紅單轉讓最重可罰5千萬元,並將發放檢舉獎金等規定引發建築業跳腳,建商指修法名義是打壓投機炒作房市,但重罰卻引爆爭議;此外,限制私法人買屋必須通過審核才能購買,審核過程曠日廢時,恐將衝擊各縣市危老都更的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