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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林保署:多方評估堰塞湖事前無法以工程手段處理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組成9人探勘隊,徒步走5天,10月4日抵達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圖/林保署花蓮分署提供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組成9人探勘隊,徒步走5天,10月4日抵達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圖/林保署花蓮分署提供

針對《聯合報數位版》評論中,提及「馬太鞍溪堰塞湖林業保育署一錯再錯 才是中央到地方背鍋根源」,因若干情節與事實有所出入,林業保育署及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特說明澄清如下: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自7月26日發現馬太鞍溪堰塞湖形成後,當天立即成立應變小組,並同步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防災中心團隊進行調查及監測工作,經以無人機與航攝影像初步了解堰塞湖規模與地形現況後,8月初起即針對以工程機具降挖壩體或開渠引流、以炸藥爆破壩體及裝設大型虹吸管抽水降低水位等可能的防減災方案積極評估。

但由於堰塞湖位於偏遠山區深谷,除了無道路可及,重機具無法抵達,而且堰塞湖位於海拔千餘公尺的雲霧帶,即使運用直升機空勘,在晴朗天候下,也僅有天亮後至上午10點間的短暫時間可飛抵,飛行員尚必須克服深谷多變的氣流。而人員藉由直升機運送實地勘查,也發現壩體土石鬆軟,造成河道淤積形成堰塞湖壩體的邊坡仍持續有土石崩落,壩區整體環境極不穩定且充滿風險,即使在沒有遭遇豪大雨的情況下,堰塞湖最慢也會在10月中旬前後溢流

前述需先開設能抵達壩區的溪床便道,再以機具進行壩體降挖導流;或依據堰塞湖入水量,得吊裝至少3條直徑1公尺、長度2500公尺的不鏽鋼虹吸管抽水引流等方式,皆不可能在兩個月的期限內完成,更何況時值8、9的汛期,亦完全沒有開設溪床便道的可能。至於爆破壩體,除了因為對壩體組成材質與結構完全不了解,難以控制爆破效果與風險,爆破產生的震動更可能讓持續有土石崩落的不穩定邊坡滑落更多土石到河道。

簡言之,尚處於8到10月汛期間,位於雲霧帶山谷、邊坡仍持續有土石崩落、人車無法抵達、無法提供安全施工環境的堰塞湖,在最多僅有兩個月的時間內,以工程手段改變堰塞湖壩體或水量的方案並不可行,而應該在溢流前積極進行下游河道疏濬、堤岸補強、加高及開口堤封堵與橋梁橋墩補強等方式防減災;並且即時監測堰塞湖水位、集水區雨量,運用遠端即時影像、無人機空拍及航攝影像觀察壩體外觀變化等方式,及時發布預警,並針對預估的受影響區域執行疏散撤離。上述這些可行或不可行的應變策略,並非是林保署閉門造車的行政決策,而是在堰塞湖形成之後,集結陽明交大團隊,以及另外再透過各項工作會議、專家會議及專案小組會議,前後邀集十餘名具有水利、土木、水土保持、地質及坡地防災等領域專家學者與相關政府工程機關共同研商的結果。

至於可能導致壩體破壞或潰決的因素,由陽明交大組成的專業團隊,自始至終即設定晴天壩頂溢流、颱風豪雨溢流、五弱以上強度地震、壩體邊坡滲流或管湧等四種不同情境,分別訂定分級監測與預警機制,包括颱風豪雨時集水區發生50年重現期降雨事件的分析模擬,從未僅以晴天溢流為唯一因應方案,當9月21日樺加沙颱風確定來襲且氣象署上修雨量時時,即以颱風豪雨情境溢流進行各項應變作為,其與晴天溢流情境考量的條件就截然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至於在堰塞湖因應歷次會議的簡報中,僅有晴天溢流狀況的時間點預測,是因為颱風、大豪雨、地震或壩體發生管湧的發生均無法事先預測,僅能假設在後續無颱風或豪雨時,依據之前的每日平均入流水量來推估堰塞湖可能於10月中旬前後蓄滿溢流,讓地方政府與河道相關管理機關能及早因應。林保署自9月4日即開始在官網設置的馬太鞍堰塞湖資訊公開專區,每日亦均以若無發生豪大雨的前提,作為溢流時間的推估基準,公布相關資訊讓政府單位與民眾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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