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故事

照片看歷史/因應八人聯勤制 1956年北市新巡邏車上路

1956年3月31日,台北市警察局為配合新勤務制度,及加強外勤機動巡邏,組織由十部紅色吉普車組成的「台北市警察局巡邏車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1956年3月31日,台北市警察局為配合新勤務制度,及加強外勤機動巡邏,組織由十部紅色吉普車組成的「台北市警察局巡邏車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1956年3月31日,台北市警察局開始實施「八人聯勤制」的新勤務制度。台北市警察局為配合新勤務制度,及加強外勤機動巡邏,決定成立一巡邏車隊,每天24小時內日夜不斷在馬路上巡邏執行警察勤務。

這一新式的巡邏車隊,由10輛吉普車組成,車身漆為紅色,車頭前面寫有「台北市警察局巡邏車隊」,每輛車上乘有武裝警察4人,車上均裝有無線電話,隨時可與警局總機連絡,全部車輛已集中在市警局,日內即將出現於街頭。

該巡邏車隊任務較過去在上海的「飛行堡壘」更為廣泛,除遇重大事故發生迅速到達現場,緝捕盜匪等外,並加強整暴、交通、市容,或執行特別警備等勤務。

關於巡邏車隊的隊員,由北市現有警員中挑選,身體高,儀表端正,經過三個星期應用技術特別訓練,如捕盜演習、擒拿術、鎮壓暴動、特別警衛、駕駛等之訓練。

省警務處並舉行重要會議,就實施新制的有關問題作最後指示,同時派該處督察應立春、伍普星、王平、吳俊明、陳建等五人組成查勤小組,不分晝夜隨時到各分局及派出所考查新勤務的執行情形。

所謂八人聯勤制,是以派出所的八個警勤區組成一個聯勤組,8名警員除每日一人休息,一人備差外,其餘6人分為3班輪流擔任巡邏和守望的勤務,同時規定外勤人員必須占全員額十分之九,內勤只占十分之一。此一新制度由台北市第二、五兩分局試行二個多月後,已有顯著成效。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系列文章

1957年5月24日,台澎地區全面性防空演習,清晨開始,圖為會中消防救援演習畫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照片看歷史/1957年首次保密「拳頭演習」 測防空能力

1957年5月24日,第一次事先保持機密的台澎地區全面性防空演習當日清晨開始。這個以防禦飛彈等新武器為主的防空演習,定名為「拳頭演習」,由空軍總部主持,時任空軍總司令王叔銘擔任演習統裁官,王叔銘於當日清晨6時舉行中外記者宣布演習意義和情況時,特別說明「這次演習奉准採取較秘密方式,事前不予公佈,目的在使演習逼真,藉以測驗我軍民的真實防空能力,俾取長補短,收獲良好效果」。

1954年5月23日,台灣省主席俞鴻鈞(左)被提名擔任行政院長,他同日在中山堂舉行酒會,爭取立委們的支持。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照片看歷史/1954年俞鴻鈞被提名行政院長 求立委支持

1954年5月23日,時任台灣省主席的俞鴻鈞被總統提名為繼任行政院院長的人選。俞鴻鈞在同日下午5時在中山堂光復廳舉行酒會,招待立法院全體委員。立法院訂於1954年5月25日院會時提出討論並投同意票,俞鴻鈞酒會上發表簡短演說,除全體立委出席外,時任總政治部主任蔣經國,省財政廳長徐柏園,教育廳長鄧傳楷等人亦應邀作陪。...

1961年5月22日,蔣中正總統(左二)與秘魯總統浦樂多(左一)兩國元首同乘淺綠色新型敞篷大禮車,在24輛摩托車的護衛下,沿敦化路、南京東路、中山北路,至圓山行館休息。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照片看歷史/1961年拉美元首造訪 台灣與秘魯盛大交流

1961年5月22日,第一個自拉丁美洲來台訪問的友邦元首—秘魯共和國總統浦樂多(Manuel Prado Ugarteche)偕夫人、女兒及隨員等一行,當日上午10時45分乘國泰航空公司班機自香港飛抵台北,總統蔣中正及夫人蔣宋美齡親到機旁歡迎。我政府以隆重的軍禮歡迎這位南美友邦的元首。

1957年5月21日,交通部在松山機場興建新型國際跑道,由交通部長袁守謙夫人(前左二)、美國安全分署署長卜蘭德夫人(前右二)在「中美號」前剪綵後啟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照片看歷史/1957年松機新跑道啟用 可供DC-8起降

1957年5月21日,台北國際航空站(即今松山機場)新建跑道工程全部完竣,當日下午4時半舉行落成典禮,總統府秘書長,五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以及立、監委員,中外貴賓五百餘人應邀觀禮。擴建完成的新跑道,是當時東南亞最堅固,也是最長的新跑道,可負載單輪載重9萬磅,當時世界最大型的飛機如道格拉斯DC-8與波音707等都能在此降落,建造這條長7500呎,寬200呎,並在兩端各延長750呎的混凝土新跑道共用了3萬噸水泥和1000萬立方呎的砂石材料。原有的滑行道與停機坪均已擴充與加強,同時並增建兩條75呎寬的新滑行道與兩個新的停機坪。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 
看更多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