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看歷史/1960年淘汰舊式交通工具 北市銷毀首批收購三輪車

1960年9月5日,為了配合都市交通發展的趨勢,加速淘汰落伍交通工具,行政院推出「計程汽車收購三輪車牌照辦法」,台北市收購三輪車執照執行小組,在中山堂前廣場上把第一批收購之三輪車100輛予以銷毀,這些被銷毀之三輪車係在台北市政府、議會及警局派員監視下,由數名工人用鐵錘將每輛三輪車擊毀後再把車架子、鏈子等拆開。拆卸後的零件由該執行小組保管,當做廢鐵出售。
系列文章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