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終身聘/上】台灣變相「終身職」 無彈性教師法成不良師保護傘
終身教職(Tenure)是美國高等教育制度一大特色,但國外的助理教授要拿終身職非常競爭,可能聘了3到5人,最後僅1人拿到終身職,其他解聘。而台灣的大學教師一般是2年一聘,但因受到大學法及教師法的保障,少有不續聘,反成幾乎是人人終身職。學者說,美國教授的終身職是「拚」來的,台灣則是「聘」來的,搭配毫無彈性的教師法,反成部分不認真教師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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