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詐新4法重點一次看 能否網羅詐騙罪與罰
行政院會9日通過「打詐新四法」,將幣商納入管制,未來提供虛擬資產、第三方支付服務的事業或人員須完成洗錢防制、服務能量登記或登錄,違者最重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國外幣商也要在國內落地;另要求TikTok、臉書等境外網路廣告平台業者須設法律代表人,違者可重罰2500萬元,最重可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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