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新聞/18歲公民權修憲案闖過立院 還有最後難關

聯合報每天推出「圖解新聞」,希望藉由圖像設計幫助讀者理解生硬內容。今天的圖表帶你看18歲公民權修憲案。立法院院會昨天以109票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明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全案公告半年後,須再經公民投票複決程序通過才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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