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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母遺產落他人女兒提告敗 揭「遺囑執行人」法律威力

律師建議,最好是在自己意識清楚、身體狀況良好的情況下,儘早規畫、預立遺囑,讓遺囑人的遺願能夠有效的達成。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律師建議,最好是在自己意識清楚、身體狀況良好的情況下,儘早規畫、預立遺囑,讓遺囑人的遺願能夠有效的達成。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失智症長者的財產管理,向來是家族紛爭的導火線。近日台北地方法院的一則判決,為許多以為「我是繼承人,錢不見了就能告」的民眾上了一堂震撼教育。一名長居美國的八旬老婦回台後,將千萬財產交由姪子管理,女兒在母親過世後憤而跨海控告表哥(母親之姪)不當得利,索償1200多萬元。但法院最終判決女兒全盤皆輸。

為何全盤都輸?這件案例背後隱藏的法律邏輯,值得所有高齡長者與子女深思:當「繼承權」遇上「遺囑執行權」,法律究竟站在哪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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