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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必然共有?父親賣頂樓兼頂加 兒、媳提告一路輸

台灣不少公寓大廈頂樓被加蓋鐵皮屋,頂樓究竟誰可以使用,經常引發爭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灣不少公寓大廈頂樓被加蓋鐵皮屋,頂樓究竟誰可以使用,經常引發爭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屋頂平台誰能使用?是公共的嗎?新北市蘆洲區李姓男子名下有幢5層樓的房子,其中3樓與1樓先後贈與2個兒子,2018年7月又將5樓賣給楊姓夫妻,楊姓夫妻在買屋後,更換建物頂樓增建的大門門鎖、鑰匙,單獨使用屋頂平台,引發原屋主2名兒子不滿。2022年,李的2名兒子、1名兒媳提排除侵害訴訟,要求楊姓夫妻拆除頂樓加蓋部分,將屋頂還給「全體共有人」,還要在返還平台前,按月給付3人「不當得利」金額。

不過,3名原告從新北地院、台灣高等法院打到最高法院,卻「一路敗」,最高法院9月3日裁定上訴駁回,他們確定無法使用屋頂平台。

聯合報數位版法律快譯通專欄,本周將為讀者全解析,歡迎訂閱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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