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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贈與「每人一間房」 上億遺產仍讓母子4人告成一團

一名富商生前未立遺囑,妻子以3子女為被告,向法院訴請分割遺產,包括丈夫生前替三個小孩買的房子,也要列入遺產計算。示意圖。圖/AI生成
一名富商生前未立遺囑,妻子以3子女為被告,向法院訴請分割遺產,包括丈夫生前替三個小孩買的房子,也要列入遺產計算。示意圖。圖/AI生成

在各類因為遺產繼承所衍生的民事官司中,因被繼承人生前未先將遺產分配妥當,導致繼承人間開撕互告,是引發訴訟的主因之一,縱使有人在生前會以「每人送一間房」,以示完成對子女的照顧責任,但對遺產分配還是無解,北市一名蔡姓富商過世後留下上億元遺產,由於蔡男生前未立遺囑,蔡妻因此以3子女為被告,向法院訴請分割遺產。

蔡妻除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共3千多萬外,還主張丈夫生前替三個小孩買的房子屬於「特種贈與」,都得重新列入丈夫的遺產總額來進行分配,三個小孩則反擊稱,母親的婚後財產有仁愛路價值5千萬豪宅,婚後財產怎麼可能是零?父親給他們3兄妹的房屋都屬於一般贈與,無須歸扣。

到底家庭中對家人的贈與,哪些算單純贈與、哪些算特種贈與,而特種贈與一定得重新納入遺產總額進行分配嗎?聯合報數位版法律快譯通專欄,本周將為讀者全解析,歡迎訂閱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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