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譯通

母女緣僅70天她遺產全給娘家 前夫嗆「女兒會全繼承」

遲姓婦人62歲因癌症過世,她生前僅與女兒相處70日,女兒就被夫家帶走,遲婦憂心遺產淪為夫家所有,自書遺囑要把名下財產全留給娘家人,但遺願破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遲姓婦人62歲因癌症過世,她生前僅與女兒相處70日,女兒就被夫家帶走,遲婦憂心遺產淪為夫家所有,自書遺囑要把名下財產全留給娘家人,但遺願破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遲姓婦人和王姓前夫產下1女,女嬰出生僅70天就遭夫家強行帶走,遲婦2020年、62歲時癌症過世,終其一生未再見女兒一面。遲婦不甘遺產落入王家,自書遺囑聲明財產「均留給遲家」。女兒為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遲婦所有遺產,阿姨與兩個舅舅提「履行遺贈」訴訟,一審敗訴,但台灣高等法院逆轉改判,遺產爭奪戰還未落幕。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 
看更多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