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譯通

偷裝GPS、偷開地圖定位分享 就算為抓姦、辦案也觸法

即使夫妻間,未經同意在汽機車安裝GPS衛星定位器,目前法院實務見解均為不得藉口懷疑或有調查配偶外遇必要,即認有恣意窺視、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即使夫妻間,未經同意在汽機車安裝GPS衛星定位器,目前法院實務見解均為不得藉口懷疑或有調查配偶外遇必要,即認有恣意窺視、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因在前妻、新光人壽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吳欣盈的座車安裝GPS衛星定位器跟蹤,被法院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定讞;律師黃睦涵指出,以科技設備跟蹤他人,最常發生在夫妻間為了捉姦而安裝定位器,隨著科技發展,如今也有手機定位觸法的案例。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 
看更多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