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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控陸籍繼母棄父不顧還重大虐待 提告拔繼承權卻吞敗

一名男子認為陸籍繼母無情無義,甚至為了某奪家產,施虐父親還對父親提告要錢,已構成對父親的重大虐待,因此提告要求法院確認繼母的繼承權不存在。示意圖。圖/Ingimage
一名男子認為陸籍繼母無情無義,甚至為了某奪家產,施虐父親還對父親提告要錢,已構成對父親的重大虐待,因此提告要求法院確認繼母的繼承權不存在。示意圖。圖/Ingimage

兩岸婚姻迫於政治現實,感情路上往往阻礙不少,新竹一名陳姓男子前往大陸經商多年,已經離婚的他在大陸與一李姓女子交往後生下一子,後來回台辦理結婚登記,但在陳重病住台養病期間,李女都在大陸未到台灣照顧陳,就這樣兩地相隔2年餘,直到陳男病逝都沒見到面。

而陳男與前妻生的兒子,認為繼母無情無義,甚至為了某奪家產,不僅施虐父親,還對父親提告要錢,已經構成對父親的重大虐待,因此對繼母提告,要求法院確認繼母的繼承權不存在,但官司日前一審宣判,竟然是兒子敗訴,為何李女仍保有繼承權?要如何才能構成重大虐待?本周聯合報數位版法律快譯通專欄,將為讀者詳解,歡迎訂閱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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