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母分遺產孝女獨拿近半 子不滿只有特留分提告輸兩回

江老太太2020年以近84歲高齡死亡,她過世前2個月請台北地方法院所屬趙姓民間公證人立公證遺囑,將2571萬元財產分配給7名子女,但非平均分配,而是將14分之8留給1名全心照顧她的女兒,其他6名子女各繼承14分之1。其中1子不滿「分太少」,提請求分割遺產訴訟,主張老母親有認知障礙、喪失行為能力,但一、二審都判他敗訴。
為何老婦可以透過遺產分配,讓應繼分本為7分之1的7個小孩,卻只能拿到一半,這樣的分配合法嗎?本周聯合報數位版法律快譯通專欄,將為讀者詳解,敬請訂閱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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