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譯通

獨子得還百歲父母1700萬贈與 因一舉動觸發撤銷條款

長輩要贈與子女財產時,得要慎重,因為撤銷贈與並不容易。示意圖,與新聞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長輩要贈與子女財產時,得要慎重,因為撤銷贈與並不容易。示意圖,與新聞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清明將至,家族聚會掃墓難免會談到家產分產等話題,其中父母贈與子女財產公平與否,往往是糾紛的導火線,如果父母早年贈與特定子女財產,難道就要不回?高雄一戶王姓人家,生有一子三女,但夫婦倆早年就陸續把現金、股票多達1000多萬,贈與給獨子,沒想到晚年兩老沒錢了,想向兒子要回卻被拒絕。

後來兩老委任律師對獨子提告,剛好家中發生的一件事,觸發合法撤銷贈與的法源依據,雖然已百歲的王父提告不久後就去世,但其三個女兒承受訴訟繼續打官司,日前法院判決這個獨子,得將20多年前開始、來自父母的贈與,總共1700餘萬元,歸還母親與三個女兒。

為何已經贈與20多年的財產還是可以撤銷?要撤銷需要具備哪些條件?聯合報數位版法律快譯通專欄,本周將為讀者詳解撤銷贈與的相關法規,歡迎訂閱分享。

登入看完整精彩內容

5/25前訂閱優惠749/年
再抽萬元Brother旗艦版標籤機

還不是會員? 馬上註冊

訂閱看完整精彩內容

5/25前訂閱優惠749/年
再抽萬元Brother旗艦版標籤機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 
看更多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