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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委員遭指叛徒拔去職務 法官2理由判管委會決議無效

社區住宅仰賴社區管委會的管理,但也容易因為住戶各有盤算導致衝突。圖為示意圖,與本新聞事件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社區住宅仰賴社區管委會的管理,但也容易因為住戶各有盤算導致衝突。圖為示意圖,與本新聞事件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目前國內居住環境以社區型住宅為主流,社區管理雖然可透過社區規約、管委會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進行,但有人的地方就會有爭端,社區中的「網內互打」時有所聞,新竹一處五百多戶的大型社區,就發生一起「叛徒」官司,兩名社區的管理委員,遭管委會引用規約中的「勾結、出賣」條款,不僅拔掉兩人的管理委員資格,而且還「永世不得參選」管理委員。

李姓、張姓兩名管理委員被「拔管」後,怒向法院提告,控告管委會的決議無效,日前全案一審宣判社區管委會的「拔管」決議無效。社區規約的制訂可以天馬行空、無限上綱嗎?管理委員會就是社區的「太上皇」機關嗎?本周聯合報數位版法律快譯通專欄,將為訂戶解析可否拿規約、管委會來當成社區住戶鬥爭的工具,歡迎訂閱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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