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竟被收這種錢 住戶怒提告 法官:契約無效建商請退款
買房是人生大事,在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後,除了訂金、自備款外,還得繳一些可能連消費者都搞不太懂的費用,高雄某建商在去年初於小港推出成屋建案銷售,由於地段位處精華,吸引不少消費者購買,房價站穩2字頭,但事後有住戶發現,建商在買賣契約中的一項條款,還另外向買家收錢,但政府前一年才宣布這筆錢不能收,於是集體向建商求償,法院判決建商得退還提告的48戶、每戶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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