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亞亞2種方式能再申請來台 最長可待6個月

•陸配網紅劉振亞被移民署廢止居留許可,昨晚搭機離開。不過,她的丈夫和子女仍在台生活,法規上劉振亞仍能以「團聚、探親」的名義申請來台。
移民署今指出,「亞亞」若申請以團聚或探親等事由來台,受理後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等相關法令審查,並會商大陸委員會等機關提供意見後,依規定作成准駁決定,並通知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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