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三讀 罷免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偽造假冒最高罰百萬
立法院院會今天在朝野立委衝突中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未來公職人員罷免條件將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門檻,並以身分證辨認連署人身分,透過連署加嚴,避免惡意罷免。同案也訂有罰則,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連署者等利用他人個資行為,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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