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走22萬無罪 洗錢法「3帳戶門檻」讓受害者情何以堪
在國內,民眾對於詐騙深惡痛絕,而銀行帳戶做為詐騙集團收授、領取犯罪所得最常用的工具,政府直到2年多前才立法納管,禁止無故交付提供銀行帳戶供他人使用,否則可以處以刑罰或告誡處分,但日前有法院判決,一名女子提供三個銀行帳戶給詐團使用,卻因為其中一個帳戶無法使用,涉嫌洗錢防制法的部分獲判無罪,雖然法官的無罪判決有其立論基礎,但出借複數帳戶給詐團騙了20多萬元卻無刑責,難免傷害人民的法律情感,此判決值得立法與執法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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