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評析

過勞案中勞工為何永遠是輸的一方? 兩大因素易被混淆是主因

勞團指出,過勞案件存在最容易被混淆的兩大爭議。一是個人病史,一是工時認定。圖為示意圖,與新聞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勞團指出,過勞案件存在最容易被混淆的兩大爭議。一是個人病史,一是工時認定。圖為示意圖,與新聞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南投大樓一名保全31歲年輕男子,去年執夜班期間,直接倒在值班台猝死,男子母親出面控訴被醫院指兒子有高血壓,連上10天的打卡紀錄又被資方說是為配合公司政策,提前打卡,以致無法獲過勞死職災認定。看起來只是一樁常見的過勞爭議,但是或可說明為何台灣一年只有不到千件的職業病案件,沒有健全的職災認定機制,勞工永遠是輸的那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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