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多4天國定假日能解過勞? 檢討「特休假」更是關鍵

立院上周三讀「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4+1」天國定假日,增加放假固然有助勞工與家人共同相處,但對多數勞工來說,不連續的國定假日達到的休息效果有限,勞工真正想要的假期,恐怕還是可以自行安排運用的特休假。之前學者研究指出,現代勞工轉換工作成常態,就業特性多屬低年資,導致勞工年資滿15年之前,特休假都少於日韓。真要紓解勞工過勞,應是隨著就業型態改變,檢討勞基法特休假不合時宜之處,讓勞工真正得到休假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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