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美軍毆打保全 國防部派少將到警局護駕符合規定?

AIT有固定派駐台灣的美軍人員,也有以出差名義來台的,2種都屬於敏感的「美軍在台活動」。而如果美軍在台灣發生法律問題究竟該怎麼辦?與外交部有關嗎?法律程序、結果,又會不會影響台美的軍事合作?
今年11月10日在台北市花博公園酒醉涉嫌毆打保全人員的外籍男子,自稱是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AIT/T)人員,國防部派遣法律司人權保障處處長于健昌少將抵達中山分局勸說被毆保全和解,資深記者洪哲政分析,這種作法是否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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