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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狂檢舉交通違規 要叫「達人」或「好人」?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逐年提升,到2019年,每日平均高達8211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逐年提升,到2019年,每日平均高達8211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今天在設群媒體上看到一條新聞,有一位機車騎士因為騎在道路的白線之外,遭後方民眾拍照檢舉。由於台灣各地常見類似的道路設計與駕駛行為,不少網友留言表示難以理解開罰的原因,警方則表示這是民眾檢舉,警方依法只能開罰,言談中也有點無奈。

聯合報與聯合新聞網這幾年做過幾次檢舉交通違規的專題,每次都引發兩派讀者激烈論戰。贊成檢舉的人認為,台灣就是不守法的用路人太多,才必須用檢舉的方式改善交通;另一派則認為,舉發交通違規應該由警方主導,而非變成民眾檢舉為主。

像是本報曾經報導,有民眾停車在私人土地上,卻不斷被檢舉達人檢舉違規停車,警方雖然開罰但也同情受罰民眾,建議被罰的民眾提行政訴訟爭取權益。

一位檢舉達人接受本報訪問時曾說,別叫他檢舉「達人」,要叫他檢舉「好人」,他認為台灣路上的見警率太低,加上用路人守法觀念薄弱,以致於滿街都是交通違規,守法用路人只好自力救濟靠檢舉來改善交通。

大家對台灣的交通檢舉現象有什麼看法?有沒有被檢舉但自覺委屈的讀者?檢舉過交通違規的讀者也歡迎分享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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