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萬象

警逕行搜索一周兩度遭撤銷 忽視法令或辦案衝過頭?

法界人士說,逕行搜索的目標是「人」,僅能搜索的目標是「人」,僅能搜索可能藏匿人的地方,而且在逮到人後,就必須停止而不可以再繼續搜索物品。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法界人士說,逕行搜索的目標是「人」,僅能搜索的目標是「人」,僅能搜索可能藏匿人的地方,而且在逮到人後,就必須停止而不可以再繼續搜索物品。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雲林警方今年9月間一周內兩度追緝嫌犯無令狀搜索而遭法院撤銷,另台南警方7月間跨區拘提潑漆犯反遭控違法搜索,究竟是員警對逕行搜索法令的誤解或忽視,抑或是員警在績效壓力下衝過頭,這也讓警界重新檢視「對人搜索」或「對物搜索」認知。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 
看更多回覆